浙江自贸区又有4项改革成果被推广 累计入选比例居全国自贸试验区首位
来源: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时间:2019/05/09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全流程“一单多报”、保税燃料油跨港区供应模式、优化进口粮食江海联运检疫监管、优化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由浙江自贸试验区首创的这四项改革成果,日前入选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18项改革成果并向全国复制推广。

据统计,自2017年4月第三批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国务院累计复制推广了48项改革试点经验,其中浙江自贸试验区累计10项改革成果入选,以占总数21%的比例位居全国自贸试验区首位。这充分说明,浙江自贸试验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坚持走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之路,在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方面不断进行大胆探索实践,为国家贡献了一批高质量的改革创新成果,得到了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走在了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

第五批18项改革成果涉及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全流程“一单多报”,即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运输工具(船舶)申报系统,企业一次性录入船舶相关信息,实现全流程网上申报和电子核放,除船员出入境证件、临时入境许可证申请单外,口岸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其它纸质材料。

针对优化进口粮食江海联运检疫监管创新举措,舟山海关监管四科科长陈宇介绍,以前进入舟山港域的粮食卸载船,要等到检疫完毕才能进入长江。等检疫结果出来,一般至少需要7个工作日,船只等不起。现在,他们对进口粮食调运船舶开展适载性风险管理,全程定位进江船舶,防范可能出现的短重、撒漏以及疫情扩散风险,并采取安装视频监控替代人工监管,与长江沿岸海关共享数据等方法,尽量让运粮船不滞港。在船只未到下一港口前,相应港口监管部门得知粮食安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进港卸载并采取灭活措施。此举为相关企业每年至少节省费用3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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