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5/05  

一、背景和依据

为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政策生态环境,按照《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郑发〔2019〕  号),结合我市投融资环境及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

二、目的和意义          

科技型企业具有高投入、成长快、轻资产的特点,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新经济发展的“领头雁”、全面推动社会进步的“助推器”,对产业结构调整、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区域经济活力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引领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对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融资难、担保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也长期困扰着科技型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瓶颈问题,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为引领,以金融撬动方式为依托,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助推科技型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第一条  对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投资机构进行明确。

第二条  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长效投入机制,优化贷款风险补偿层级,调整市本级财政承担贷款损失的比例。

第三条  对金融机构向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的纯信用贷款所发生的本金损失,提高了贷款损失补偿比例。

第四条  增资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搭建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链条,打造科技产业和金融创新有效结合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新模式。

第五条  实施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助,降低科技型企业贷款融资成本。

第六条  实施股权融资补助,鼓励科技型企业吸收社会资本,助推其实现长期发展。

第七条  实施投资风险补助,对补助比例进行分层,引导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企业投资阶段前移。

第八条  加大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第九条  针对科技金融工作创新改革先行先试的特点,建立宽容失败、责任豁免机制。

四、 新旧政策差异

1.对适用的企业范围进行统一,对投资机构进行明确。

2.对金融机构发放科技贷款的本金损失,共担比例由市县两级财政共担80%,调整为市本级财政承担80%。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纯信用贷款,其中对高新技术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所发生的本金损失,在限额内给予100%补偿。

3.增资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打造科技产业和金融创新有效结合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新模式。

4.调整对科技型企业贷款利息补助和担保费补助的计算方式,提高补助限额。

5.对投资风险补助的比例进行分层,提高补助限额,引导投资机构投资阶段前移。

五、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8年度符合本政策扶持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解读机关:郑州市科技局

联系人:王  旸

联系电话:6717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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