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管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郑州片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6/02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豫政〔2017〕30号)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核验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经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管委会(以下称“郑州片区管委会”)许可设立的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报内容

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向郑州片区管委会提交年度报告公示表等材料,并对其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年报时间

年度报告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应当提前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按要求提交材料。

四、提交材料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表(附件1);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办公服务场所证明材料(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场地除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报送方式

将以上材料按要求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一并邮寄至: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85号河南自贸大厦16楼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处(联系方式:67880637,67880632)。并扫描成清晰可见的PDF格式发送至zzzmqxzspj@126.com。

六、有关要求

(一)郑州片区管委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采取邮箱和邮寄申报的方式进行核验,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的相关规定,将随机抽取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二)郑州片区管委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等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对不按时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情况报告的单位,将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是否准予该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变更、注销行政许可的依据。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管理人员情况统计表。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管委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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