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2/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12号),加快构建“两体系一枢纽”,充分发挥多式联运在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运输服务融合发展相协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物流全球、一单到底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力争在多式联运的标准制定、平台建设、体制理顺、监管创新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河南方案”。  

    二、总体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网络联通内外、运转顺畅高效、标准衔接协同、支撑保障有力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把我省打造成全国货物流通最快最好的多式联运国际性物流中心。  

——国际物流大通道更加通畅。到2020年,跨境陆路联运通道更加便捷,“空中丝绸之路”更加高效,国际海铁联运通道更加顺畅,三大国际物流通道网络进一步优化。  

——国内集疏网络更加完善。到2020年,以“米字形+井字形”为主体的国内骨干网络更加完善便捷。“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效解决。建成一批吞吐量大、辐射带动力强、衔接运转高效、产业集聚效应显著的多式联运物流示范基地。  

——多式联运标准规则体系基本形成。枢纽站场、运输装备、运营组织、信息交换、保险理赔、结算支付等方面的多式联运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基本建立,与国际联运规则实现有机衔接,“一单制”运输在跨境物流服务领域率先突破。  

——运输结构显著优化。以公铁联运、空陆联运为代表的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广泛应用,集装箱运输比重大幅提升,铁路在多式联运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到2020年,多式联运货运量比2015年增长2倍,集装箱运量达到铁路货运量25%以上。  

——运输效率显著提高。到2020年,郑州至国内主要中心城市联运集疏基本实现1000公里范围内一日运达,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的4小时快件集疏网络基本建成。全社会物流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由2016年的16.2%下降到15%左右,多式联运推动我省物流降本增效成效明显。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优化完善国际通道网络。  

1. 加强陆海统筹,推动建立东联西进的国际物流通道。优化西向通道,支持中欧班列(郑州)深化与国内西北地区和欧洲、中亚、西亚的交流合作,重点推进与卢森堡、波兰、德国铁路合作,打造卢森堡、汉堡等中欧班列(郑州)境外物流集疏中心;加强与西南边境口岸合作,拓展东盟国家货源组织网络,打通与东盟的货运联接通道;加密郑州至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班列密度,到2020年中欧班列(郑州)实现全年开行1000班,中亚班列(洛阳)实现全年开行100班。强化陆海联动,加强与青岛、连云港、宁波-舟山、深圳和北部湾等沿海港口的协同对接,加密铁海联运班列,促进与“海上丝绸之路”的高效连接。(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办、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 推广“双枢纽”模式,加快形成贯通欧亚、辐射全球的“空中丝绸之路”。深化郑州-卢森堡“双枢纽”战略合作,推进郑州、卢森堡枢纽对接,提升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物流枢纽功能。以连接全球重要枢纽机场为重点,完善通航点布局,加密国际货运航线航班,形成覆盖全球的国际货运航空网络。到2020年,郑州机场货运量突破100万吨,其中国际地区货运量突破60万吨。加快推进洛阳一类航空口岸扩大开放,增加洛阳机场国际国内航线数量。(牵头单位:省民航办、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优化完善国内集疏网络。  

1. 实施扩容提速,建设高效快捷的骨干网络。以快速铁路、航空网和高速公路为骨干,推动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米字形+井字形”国内骨干物流通道,实现与周边省份中心城市的快速直达联通。全力推进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建设,积极发展高铁快递货运,探索利用城际铁路发展快递物流,打造联通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的4小时快递物流通道。完善国内航线网络,开通郑州至广州、深圳、昆明、乌鲁木齐、厦门的“空中快线”,提高郑州至成都和沿海开放城市的航线密度,构建长距离航空集疏网。加快内联外通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拥挤路段扩容改造。(牵头单位:郑州铁路局、省民航办、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  

2. 强化设施衔接,破解“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瓶颈制约。着力解决多式联运初端末端微循环不畅问题,研究制定全省主要物流园区集疏运体系建设方案,重点完善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等货运枢纽进出站场配套道路设施,提高转运分拨效率。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加强城市主要出入口和对外高速公路、大型综合物流园区的连接通道建设,鼓励和支持城市货运走廊建设,提高枢纽城市干支衔接水平。(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郑州铁路局、相关省辖市政府)  

(三)完善提升物流枢纽功能。强化互联互通,实现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联动发展。依托郑州机场,加快推进航空港建设,启动机场三期工程建设,加快机场北货运区一期工程建设,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依托郑州一、二级铁路物流基地,加快推进铁路港建设,建设圃田(占杨)、薛店等物流基地,在郑州高铁南站附近规划建设高铁快运物流中心。依托郑州国际物流园区,打造集电商物流、冷链物流、汽车物流、医药物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型公路港;依托河南保税物流园区,积极推进以E国际贸易集成服务为特色的综合型公路港建设;支持建设郑州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完善国际陆港功能。建立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运营管理机构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在重大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等方面强化协作、一体协同,加快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推动开封、洛阳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枢纽中心,支持“郑汴港”物流枢纽中心和洛阳一拖物流园、洛阳中储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河南国际快递物流港工程后续建设,提升国际国内快件处理能力。(牵头单位:省民航办、郑州铁路局、省邮政管理局、相关省辖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四)创制多式联运标准规范。  

1. 统一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加强与国际多式联运规则衔接。强化双边、多边国际运输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陆路联运新规则的拟定和推广。支持郑州国际陆港公司开展公铁联运、海铁联运服务规则和标准研究,参与国际多式联运规则的制修订,加强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在技术标准、单证规则、数据交换、检验检疫、认证认可、通关报关、资质认证、安全与应急处置方面的合作。支持省机场集团探索制订空陆联运的单据、装载单元、服务质量等标准,推广应用国际物流数据标准。依托郑州国际陆港公司、中原铁道物流公司、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研究建立电子运单系统,在全国率先推行国内多式联运的统一运单,适时推进试点示范,为客户提供全程“一次委托、一口报价、一单到底、一次收费”的“一单制”联运服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民航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监局、郑州铁路局)  

2. 推广标准化运载单元,提升联运装备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标准化集装箱和厢式半挂车,支持郑州国际陆港公司、郑州铁路局等相关企业探索应用大尺寸、大容量内陆集装箱。结合国际航空运输标准,研究解决航空集装器与公路货运工具不匹配问题,实现公路货车直接装载、整板转运航空货物。积极推广1200毫米×1000毫米标准托盘,推行一贯化带盘运输。加快推进车型标准化专项行动,在我省探索应用中置轴汽车列车、双挂汽车列车。(牵头单位:郑州铁路局、省民航办、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质监局、邮政管理局)  

(五)创新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方式。  

1. 大力发展公铁联运,充分发挥铁路运输骨干作用。加快经营模式创新,支持郑州国际陆港公司进一步拓展中欧班列(郑州)国内集货覆盖面,加快海外网络布局,创新运贸一体化发展模式,重点开展面对大客户的国际供应链和跨境多式联运服务。支持中欧班列(郑州)先行先试,开展邮件快递运输业务,实现邮政包裹搭乘中欧班列(郑州)运输常态化。支持中欧班列(郑州)开通国内中转班列,提升以郑州为中心的中欧班列中转和集疏能力。大力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鼓励引导中长距离公路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口岸办、省邮政管理局)  

2. 创新发展空陆联运,打造航空快速货运系统。拓展全货机航线,鼓励发展全货机航班、腹舱货运,引进国际国内知名航空货运企业在郑州建立总部基地或区域中心。发挥公路运输灵活机动优势,创新拓展与航空货运密切对接的“卡车航班”运营模式,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多级网络布局,构建以郑州为中心的“卡车航班”集散分拨组织体系。研究探索空铁联运形式,推动郑州机场引入高铁专用线,建立航空和高铁物流直通作业体系,充分发挥高铁网络快速高效优势。引导和扶持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依托郑州机场组织开展空铁联运试点。推动郑州机场设立邮件快件“绿色”通道,提供快速安检、配载、装卸和交接服务。(牵头单位:省民航办、邮政管理局、郑州铁路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省辖市政府)  

3.积极推进铁海联运,实现与沿海港口联动发展。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重点港口的联盟合作,加快完善与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深圳等沿海港口的铁海联运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快速货运班列运行的实效性、稳定性和便捷性。鼓励、支持港口企业在我省设立具有报关、报检、订舱、联运、配送等服务功能的内陆无水港和集装箱提箱、还箱网点,提高内陆地区与沿海港口联运组织和物流服务一体化水平。(牵头单位:郑州铁路局、相关省辖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交通运输厅)  

4.培育联运辅助产业,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支持郑州国际陆港公司建设国际集装箱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多式联运专业化设备的共享、共用、共管平台。鼓励发展集装箱半挂车、铁路平车及托盘、吊装机具等多式联运相关设备的租赁业务,鼓励发展集装箱箱管、半挂车车管、联运专用设备托管、托盘循环共用等专业化的联运服务。拓展航空、铁路枢纽物流配套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报关报检、金融保险、融资租赁、电子支付等现代物流服务业。(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郑州铁路局、省邮政管理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  

1. 实施“多式联运+”无车承运人,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加快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建设,研究制定无车承运人管理办法和经营服务规范,完善许可准入、风险赔付、动态监测、诚信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制度。鼓励试点企业创新发展,扩大业务范围,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经营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管理和技术优势,强化对不同运输方式、不同物流环节的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8年新增10家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  

2. 实施“多式联运+”高效配送,优化城市配送环境。组织开展郑州、开封、洛阳等城市配送运输需求调查,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城市配送运力供给机制,2018年郑州市率先开展城市配送试点示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统一配送、共同配送和夜间配送。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统一车型和标志标识,鼓励支持新能源车辆应用,进一步简化证件审批流程,科学核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证数量。(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相关省辖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邮政管理局)  

3. 实施“多式联运+”产业集群,促进多式联运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布局,鼓励引导各地政府依托多式联运枢纽和大型物流基地,布局一批运输需求量大、上下游协同性强的关联产业,提升多式联运对产业集群式发展的支撑能力。优先在郑州、开封、洛阳片区和周边地区,结合多式联运枢纽建设,组织实施多式联运与跨境电商、冷链物流、商品车物流、装备制造等产业的联动示范工程,进一步降低实体企业物流成本。支持郑州国际陆港公司扩大集装箱冷链运营规模,引导鲜易控股、河南双汇、华夏易通等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开展跨境冷链多式联运,提升我省在全球冷链物流领域的市场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支持开封建设港区联动空运货物开封服务中心、航空冷链物流分拨转运及出口集拼中心,承载郑州航空港功能延伸。(牵头单位:相关省辖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办)  

(七)加快信息开放共享。  

1. 推进政务信息开放,提高政府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铁路、航空、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邮政、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立足管理职责,尽快研究制定涉及多式联运和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公共信息开放清单,通过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实现国际贸易多式联运数据跨部门交换共享,有序向相关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通关查验、违法违章、信用评价、运输工具、行政许可、信用查询、政策动态等综合性、一站式信息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政府口岸办、省商务厅、公安厅、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邮政管理局、民航办、郑州海关、郑州铁路局)  

2. 支持企业信息共享,不断释放数据资源红利。加强信息平台的顶层设计,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组织推动省机场集团、郑州国际陆港公司、河南保税集团、河南电子口岸公司、铁路运输企业和国内外知名物流平台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共同组建多式联运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推进各个平台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多点支撑、连接互通的多式联运综合信息平台体系。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鼓励其他货主、物流、金融、保险等企业开放数据端口,积极参与联运信息平台建设。支持郑州国际陆港公司建设中欧国际多式联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中欧班列全程物流信息交换共享。鼓励和支持“互联网+”车货交易平台、无车承运人综合服务平台等规划建设,实现物流供需和运输资源的精准对接、有效集成。(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民航办、郑州铁路局)  

(八)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  

1. 引导扶持多式联运经营人,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发展能力。重点支持省机场集团、郑州国际陆港公司、河南保税集团以及铁路运输企业、邮政快递企业、无车承运人企业等延伸服务链条,向多式联运经营人和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多式联运企业在我省建立总部基地、营运中心和区域分拨中心,支持联邦快递、UPS、普洛斯、招商局物流、中外运、德邦、顺丰等大型物流企业发展。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参股入股等方式,形成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式联运经营主体,重点支持铁路物流企业与公路物流企业深化公铁联运合作。结合我省产业结构特点和资源优势,扶持培育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邮政管理局、商务厅、民航办、郑州铁路局)  

2. 鼓励企业联盟合作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鼓励传统运输企业与供应链管理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国际货代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保险服务机构等建立广泛的联盟合作关系,实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资源共享和管理协同。重点支持郑州国际陆港公司牵头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的物流、装备租赁、信息服务、货运代理类企业形成国际联盟,鼓励铁路运营单位与公路运输企业联盟发展,支持甩挂运输联盟和“中中物流联盟”发展。(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郑州铁路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任务落实工作台账,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强化物流用地保障,把物流业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切实解决物流行业用地难问题。鼓励各类物流业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采用股权、债券等形式,支持多式联运企业创新发展。研究制定危险品罐式集装箱推广、货运车型标准化和集装箱运输支持政策。推广高速公路货车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各省辖市政府)  

(三)组织科技攻关。组织开展多式联运标准和服务规则、物流技术装备、物联网集成应用等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省机场集团、郑州国际陆港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搭建多式联运产学研用创新平台,聚焦多式联运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在全国率先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建立多式联运发展的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全省多式联运市场的运行监测分析。(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民航办、郑州铁路局)  

(四)推动试点示范。坚持试点先行,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支持企业在多式联运通道开辟、技术装备升级、运输资源整合、服务产品创新、互联网平台建设、标准规则制定等方面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依托中欧班列(郑州)和洛阳-中亚国际集装箱班列,开展进出口集装箱加挂业务试点。引进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企业在我省试点开展航空快件国际中转和集拼业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郑州铁路局、省邮政管理局)  

(五)完善协同机制。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强与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部省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争取在我省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区建设、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空铁联运试点等工作。依托中欧班列(郑州)渠道资源,积极参与建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跨境联运协调机制。加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沿线各省跨区域沟通协作,针对多式联运发展面临的  共性问题实施联合攻关。探索建立多式联运专家顾问团队,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为自贸试验区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民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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