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好!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将全省推广
来源:河南日报自贸区记者站  时间:2018/09/25  

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过程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是三大重点任务之一。具体表现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释放制度红利”。

  为践行这一任务,2017年10月中旬,自贸试验区洛阳片区在全省范围内首推“容缺受理”模式,在银隆新能源项目注册材料不完备的情况下,受理了其工商注册手续申请。河南日报自贸区记者站对此消息进行了报道。

  所谓“容缺受理”,是针对那些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职能部门可以“暂时性容忍”办理,办事群众和企业只需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即可。最通俗的解释,就是“手续未齐,申办事项一样办好”。

  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在自贸试验区推行之后,给企业带来了巨大便利。

  如今,更大的利好来了!经省政府同意,9月18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加快推广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模式,提升投资项目审批便民化服务水平,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容缺受理”首次应用过程是这样的

  今年10月11日,当银隆新能源项目工作人员来到洛阳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时,发现还少了两份材料。怎么办?该公司总部位于珠海,如果再跑回去取材料来回折腾不说,还耽误项目进展。在争取上级工商部门的同意后,洛阳片区工商窗口决定实施“容缺受理”。

  在认真审核了两份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后,洛阳片区工商窗口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12日,在提交资料24小时之内,洛阳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顺利出证。16日,银隆新能源项目工作人员补交了两份资料,随后顺利领取了洛阳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实施方案》推动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

  实施方案提出,全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自愿申请、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的原则,对于投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各类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审查申请材料,在材料能够满足本部门技术性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可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待前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预审意见直接转换为审批手续,着力破解审批环节多、耗时长、互为前置等突出问题,推动投资项目审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在具体办理流程上,实施方案提出要按照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联合审查、容缺预审、正式审批的流程进行办理。

  其中,在申请环节,对于项目单位明确、用地范围基本确定的项目,项目单位可自愿向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或通过各市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出容缺办理申请,并在政务服务大厅的指导下,填写《投资项目容缺办理申请书》。在收到申请后,联合审查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大厅或政府指定单位)召集有关审批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着重对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方面进行预判,必要时组织开展现场踏勘。参与联合审查的部门均应当提出明确意见,一致同意后,由牵头单位组织形成会议纪要(必要时报本级政府同意),并书面告知项目单位启动容缺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

  在容缺预审环节,项目单位登录各市政务服务平台(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正常程序申报项目,在提交材料环节,需根据所在市、县(区)公布的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事项清单,提交不能容缺的材料(容缺材料若已经办理,可同时提交)。各审批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容缺预审。对通过技术性审查的,出具预审意见。在容缺预审阶段,项目单位可暂不缴纳各项规费。

  在预审意见出具后,项目单位应及时补充完善有关资料,按规定交纳各项规费。在取得全部的容缺材料后,项目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各市政务服务平台,在线补齐材料,除办理正式审批时法律法规或者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外,各审批部门原则上应按预审意见的内容和承诺办理时限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同时收回预审意见。

  10月底前政务服务网上开辟网上“容缺办理”申请通道

  实施方案要求省直审批部门在9月底之前统一制定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涉及的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事项清单(通用),而在10月底前,省、市、县(区)均要制定本级实施细则,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开辟网上容缺办理申请通道。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地应把容缺办理模式推广工作纳入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事项统一进行督查考核,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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