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出台“两稳一促20条”
来源:商务部综合司  时间:2020/02/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把疫情对商务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商务部出台《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引导生产防护用品类的外贸外资企业扩大生产。鼓励外贸企业增加国内紧缺的医用物资和农产品进口。将承担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纳入防护物资优先保障范围,优先配备口罩、消毒液、防护手套、护目镜等必要的防护物资。

二、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

引导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全面实现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申办系统无纸化,加速处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物项的办理申请。开展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跨部门电子会签。推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无纸化,抓紧启动电子证照工作。在疫情解除之前,依据企业网络传输资料,在线审核服务外包合同。加快实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无纸化管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强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降低风险

支持贸促会、商会等为外贸企业和境外项目实施主体无偿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协调国内外组展机构,帮助因疫情无法出国参展的企业妥善处理已付费用等问题。协调中介机构为受影响的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等咨询服务。发挥各级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作用,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疫情对贸易救济案件应对造成的困难。

四、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指导跨境电商综试区提供海外仓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支持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探索试点市场闭市期间成交新渠道。积极推进二手车出口,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便利服务。积极与周边国家沟通协调,疫情解除后尽快恢复开展边民互市贸易,支持边境贸易发展。

五、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加强与中信保公司驻各地营业机构协作,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开辟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在贸易真实的情况下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积极开展政府+银行+保险合作,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六、积极应对境外贸易限制措施

充分发挥贸易救济预警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作用,及时发布各国针对疫情出台的贸易限制措施,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关注本地区出口产品在国外遇到不合理限制情况,及时上报,配合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加大双边交涉力度,配合在世界贸易组织发声、做相关方工作,敦促各成员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尊重世界卫生组织权威和专业意见,反对有关国家(地区)过度反应和施加不必要的贸易限制。

七、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导向作用。落实好非商业性境外办展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和企业适当予以政策倾斜。对于已在商务部审批或备案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因疫情影响已确定取消或推迟的,申办单位可通过商务部统一平台取消办展或调整办展时间。对商务部实施的两种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在线审批。

八、用好自贸协定优惠政策

利用中国自贸区服务网等平台,做好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已签署自贸协定的宣传推广,鼓励企业用好用足自贸协定中的关税减免、投资促进等优惠政策。

九、稳定外资企业信心

指导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应对疫情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做到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一视同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支持外资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大稳外资力度专项政策。

十、加强外资大项目跟踪服务

密切跟踪在谈外资大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在建外资大项目,开展“点对点”服务保障,协调解决用地、用工、水电、物流等问题,保障企业投资按计划进行。

十一、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

整合各类招商资源,持续推进投资促进和招商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招商机构和平台,加大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加强与境外各类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合作,组织灵活多样的招商活动,争取一批新项目签约落地。

十二、指导开放平台抓防控促发展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用工、供应等跨区域对接,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用工、配套困难。指导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改革开放创新试点,围绕试点领域涵养客商资源,培育壮大外向型经济。

十三、加强外资企业动态监测

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行业、各领域外资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强化与外资企业协会和外国商会的联系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服务和指导,特别是对龙头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的服务保障。

十四、设立海外疫情应对快速反应机制

发挥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作用,加强运行监测、风险提示、应对指导和服务保障,指导企业有效防范风险,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在境外中资企业商会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设立海外疫情应对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搜集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协调服务。

十五、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服务模式

鼓励开展商务领域经营互助,引导零售企业与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企业通过共享员工等方式,缓解零售企业用工短缺困难,着力稳定相关行业工作岗位。

十六、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

加快推出一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启动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超前谋划、合理安排,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充分释放被疫情抑制的消费潜力。

十七、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落实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指导企业规范服务流程,切实保障服务人员和消费者身体健康。引导餐饮等生活服务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下沉社区,为受疫情影响的社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服务。

十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

发展网络消费,打造“小而美”的网络新品牌。提高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扩大农产品网络消费。鼓励探索无直接接触配送服务,推广定点收寄、定点投递等方式。

十九、发展便利店和菜市场

优化便利店网点、菜市场布局,充分发挥经营灵活、贴近社区居民的优势,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小店提供集采集配、供应链融资、先供货后付款等服务。

二十、发挥好财政资金作用

商财政部门抓紧安排使用提前下达的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加大结存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用好地方配套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全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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