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0家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12/25  

根据2019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0家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规定,现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17:00。

1、资格确认单位: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0371-86533005

河南省法官进修学院郑州分院0371-69520806

郑州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0371-67182119

郑州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郑州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0371-67182131

郑州矿山救护大队0371-61171112

郑州市工信委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0371-67183372

郑州市黄河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园林所0371-68222367

郑州市金融政策研究中心0371-67186089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0371-55628211

郑州市第一按摩医院0371-67120273

郑州市嵩山医院0371-67449669

郑州市救助管理站0371-68953399

郑州市儿童福利院0371—67671823

郑州市社会福利院0371—63782618

郑州市殡仪馆0371— 68980612

郑州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0371-65561035

郑州市民政工业管理服务中心0371-68982038

郑州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0371-67181236

郑州市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中心0371-67887319

郑州市“2001工程”管理所 0371— 67178390

郑州市常庄水库管理处0371-67830038

郑州市河道工程管理处0371-67721679

郑州市尖岗水库管理处0371-86609160

河南省陆浑灌区郑州市运行保障中心(单位地址在巩义市)0371-60267856

郑州市节约用水中心0371-67422678

郑州市引黄供水补源灌溉中心0371-67721935

郑州市行政复议中心0371-67180918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综合服务中心0371-67883577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371-67135307 67135312

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0371-68091122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0371-63847740

郑州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0371-86171037

郑州市健康教育所0371-86181168

中华医学会郑州分会0371-86181337

郑州市市直机关医院0371-67188364

郑州市会展业促进中心0371-67889325

郑州市粮食科学研究所0371-66035883

河南检察官学院郑州分院0371-67150962

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0371-67934538

郑州二七纪念馆0371-66959799

郑州市文化遗产研究院0371-67882114

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0371-56835326

郑州博物馆0371-67447301

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博物馆 0371-69100692

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0371-66324705—606

郑州市古荥汉代冶铁遗址博物馆0371-63591024

郑州市城乡规划二七服务中心0371-86070172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城服务中心0371-66598009

郑州市土地利用规划院0371-68810261

郑州市城乡规划惠济服务中心0371-63671255

郑州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中心0371-67173290

郑州自动化研究所0371-67180982

郑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0371-67181059

郑州新兴产业技术研究促进中心0371-67182239

郑州市人民政府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0371-67170589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0371-61878880

郑州市电梯应急处置中心0371-67184871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0371-66987943

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0371-67172357

郑州市药品评价中心0371-67183851

(二)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华原颐舍酒店(建设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2号楼2号宴会厅)。

二、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材料从上到下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三)《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

(四)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五)相关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证明材料等;

(六)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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