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台《意见》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8/08/09  

   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及年检业务实行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严禁同城吃请、超标准接待,杜绝设立“小金库”……记者8月7日获悉,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今后郑州市将多举措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全面规范预算制度

  按照《意见》,郑州市要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增强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平性。

  预算执行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因支出调整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预算的,要严格履行程序报批。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要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和时间要求,以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等为平台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严格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及年检业务实行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严禁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按照“不审批开户为常态、审批开户为特例”的原则,实行银行账户的开立管理。

  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严禁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部门单位或下级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拨资金,严禁超范围使用银行账户,核算不同用途的资金。

  “三公”经费管理更严

  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在编制单位收支预算的同时,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和超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或政府采购资金未落实的,一律不得进行政府采购。

  《意见》提到,“三公”经费等管理也更加严格。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住宿、餐饮标准,严禁同城吃请、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报销凭证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加强会议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时间、规模、规格,遵循简朴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开支范围,严禁以会议费用列支与会议无关的费用,严禁发放礼品、纪念品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物品。

  此外,加强培训费管理,培训举办单位严禁向培训对象收取培训费,严禁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培训费用。加强对公费出国(境)管理,建立健全因公出国(境)审批制度,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车辆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超标配备车辆,严格控制燃油、修理等费用,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有偿公用,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同时严格控制公务租车行为,建立公务租车台账制度,大力压缩租车费用,禁止非公务活动报销租车费用。

  杜绝“小金库”

  《意见》提出,郑州市要严格规范津贴补贴的发放。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自行设置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等项目。

  凡不按照规定执行,巧立名目,擅自发放津补贴或者变相发钱发物的,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设立“小金库”,《意见》明确提到要杜绝,并要求,预算单位所有收支活动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违规将单位收入或资金转入工会、社会团体设立“小金库”,严禁收取回扣、佣金设立“小金库”,严禁编造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严禁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

  根据要求,凡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出现私设“小金库”等重大违纪问题的单位,严格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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